泸州:一男子参与网络传销终获罪 由被害变被告
类型:打击传销 发布日期:2014-12-18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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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:一男子参与网络传销终获罪 由被害变被告
本是传销受害者,在看清传销本质后不仅没有抽身而退,反而利用传销活动牟取不法利益。近日,因积极实施传销活动,刘某某被江阳区人民法院以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。
2012年2月刘某某参加了一个名为“AMC”的互联网传销组织。该传销组织要求会员在线购买虚拟的“美国股票”,并以销售股票形式发展下线会员,传销组织根据会员“业绩”给予虚拟股票奖励。刘某某加入后发现所谓的“美国股票”根本无法兑现,而获金的唯一途径就只有将自己的虚拟股票出售给下线会员。为此,刘某某积极发展下线,最终在泸州地区形成了以其为首,人数达40余人,层级达到六级的传销组织。纵览天下直销信息,聚焦泸州:一男子参与网络传销终获罪 由被害变被告。截止2013年6月,该网络传销组织在泸州累计骗取资金达80余万元,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