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3日下午,长春一8岁女孩从自家商店离开后走失,一直没有返回家中,所幸有惊无险,在长春市自强路派出所、重庆路派出所和清明街派出所的帮助下,4日上午女孩家人找到了她,当时孩子已经被民警送至长春市儿童福利院。
吉网、吉刻APP记者采访中了解到,这名小女孩是4月3日14时20分左右在自强路胡同附近走失的,当时女孩身穿黄色外衣和蓝色帆布鞋,还背着一个粉色的小书包。
5日,吉网、吉刻APP记者从自强路派出所了解到,3日下午17时左右,女孩家长来到派出所称,8岁的孩子从店里离开后走失了,当时家长非常着急。新闻动态:8岁女孩走失 长春“仨派出所”联动儿童福利院找到孩子,尽在直销网。随后,自强路派出所徐警官调去的当天的监控录像,监控录像中显示孩子当时是一个人走的,身边没有其他陌生人出现。
通过调去录像,徐警官发现,孩子当时是朝着清明街方向走的,但此处位置已经超出了该所的管辖范围无法继续观察孩子的走向。
据悉,为了尽快找到走失的女孩,家长还找到清明街派出所求助,民警通过调去监控录像发现,画面中显示女孩是朝着西五马路方向走的。
4日,由于家长一直没有找到走失的小女孩,当天早上,家长再次向徐警官求助,徐警官立即联系重庆路派出所得知,他们接到了一个女孩子。
吉网、吉刻APP记者采访中了解到,重庆路派出所当时街道了市民报警称,有一个小女孩一个人走在街上有些不正常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询问中发现,女孩可能没有说实话。为了安全起见,将孩子送到了长春市儿童福利院。
随后,吉网、吉刻APP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,女孩是在3日17时50分被民警送到院里的,4日上午,孩子家长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,将女孩人领走。
“以前也出现过类似情况,无法确定身份时,派出所会将孩子送到我们院里,等待家长认领。”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表示,此类的走失情况还是比较少的,基本都是孩子自行走失。